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英文名称为:ChinaNationalAccreditationServiceforConformityAssessment),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的规定, 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,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、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。
CNAS由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(英文简称为CNAB)和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(英文简称为CNAL)合并而成。 通过评价、监督合格评定机构(如认证机构、实验室、检查机构)的管理和活动,确认其是否有能力开展相应的合格评定活动 (如认证、检测和校准、检查等)、确认其合格评定活动的权威性,发挥认可约束作用。
1、表明具备了按相应认可准则开展认证、检测或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;
2、获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的承认;
3、有机会参与国际间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双边、多边合作交流;
4、可在认可的范围内使用CNAS认可标志;
5、列入获准认可机构名录。
1、不带CNAS标志的证书。说明此证书内认证并未获得了CNAS的认可。
2、不带IAF标志的证书。说明此证书内认证的小类和国际认可论坛(IAF)未互认。
3、只带XQCC认证机构标志的证书,说明此证书发放的认证小类是国内认证领域认可的,在国际认证领域无法互认。
值得注意的是,有的机构认证项目没有获得CNAS认可,或者尚未开展该项目认可,就不能颁发带CNAS标志的证书。